朱贝贝为什么离婚 长丰县人民法院喊你来还款 欢迎知情人提供相关线索
案情介绍: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
执行案号:(2020)皖0121执2139号
失信被执行人照片:
失信被执行人: 朱贝贝
住址:安徽省长丰县水湖镇吴山社居委气象局宿舍
身份证号:3401211989****0024
立案时间:2020-08-11
执行法院:长丰县人民法院
执行依据制作单位:长丰县人民法院
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:一、被告朱贝贝于2019年9月30日前偿还原告范美玲借款本金50000元,于2019年12月31日前偿还本金450000元,下剩的本息604000元于2020年6月30日前还清,上述本息合计1104000元;二、原告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。上述协议,不违反法律规定,本院予以确认。案件受理费14475元,减半收取计7237.5元,由被告朱贝贝负担。3本调解书经各方当事人签收后,即具有法律效力。
被执行人履行情况:全部未履行
法官联系电话:0551-6667367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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