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红霞的图片 庐江县人民法院喊你来还款 欢迎知情人提供相关线索
案情介绍: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
执行案号:(2020)皖0124执2198号
失信被执行人照片:
失信被执行人: 李红霞
住址:安徽省合肥市庐江县白湖镇顺港村符冲村民组
身份证号:3426221981****4109
立案时间:2020-08-07
执行法院:庐江县人民法院
执行依据制作单位:庐江县人民法院
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:被告李红霞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二十日内偿还原告何璐借款本金200000元,利息82200元(自2018年1月21日起至2020年3月21日以借款本金200000元为基数计算利息为79200元;自2020年3月22日起以借款本金200000元为基数按照月利率1.5%标准计算至2020年4月21日利息为3000元),此后利息按照月利率1.5%标准支付利息至本息实际付清之日止。
被执行人履行情况:全部未履行
法官联系电话:0551-8791111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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